簡述借貸記帳法的基本內容。

借貸記帳法的基本內容
借貸記帳法是按照複式記帳法的原理,以資產與權益的平衡關係為基礎,以「借」、「貸」二字為記帳符號,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帳規則來登記經濟業務的一種記帳方法。借貸記帳法的基本內容包括記帳符號、帳戶結構、記帳規則和試算平衡四項。

  1. 記帳符號
    借貸記帳法是以「借」、「貸」二字作為記帳符號來記錄會計要素專案的增減變化。借貸記帳法就因此而得名。「借(Debit簡寫Dr)」、「貸(Credit簡寫Cr)」二字的含義,最初是從借貸資本家的角度來解釋的,即用來表示債權(應收款)和債務(應付款)的增減變動。借貸資本家把吸收的存款稱為「貸」,表示「欠人」;把貸出的款項稱為「借」,表示「人欠」。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帳法被廣泛地應用於各行各業,「借」、「貸」就失去了原來的含義,成為會計學中的一對純粹用以標明記帳方向的符號。日本在引進複式記帳法時,將Debit和Credit翻譯成「借」和「貸」,我國在從日本引進時,援引了日本的這種譯法。
  2. 帳戶結構
    在前一章中,已經說明了帳戶的基礎結構和基本內容,並指出在不同的記帳方法下,帳戶的具體結構有所不同。在借貸記帳法下,帳戶的基本結構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究竟哪一方登記金額的增加,哪一方登記金額的減少?則應根據帳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以及與此相聯繫的性質而定。
    在借貸記帳法下,應按照帳戶反映的經濟內容設置帳戶,帳戶應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擁有者權益類、收入類、費用類、利潤類六大帳戶。除此之外,還可以設置共同性(雙重性)帳戶。
    (1)資產、負債和擁有者類帳戶的結構
    (2)收入、費用和利潤類帳戶的結構
    (3)共同性質帳戶的結構
  3. 記帳規則
    按照複式記帳原理,對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相反的方向,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聯繫的帳戶中進行登記,即在記入一個或幾個帳戶借方的同時,記入另一個或幾個帳戶的貸方,並且記入借方與記入貸方的金額必須相等。因此借貸記帳法的記帳規則可簡單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4. 試算平衡
    試算平衡是根據資產與權益的平衡關係,按照記帳規則的要求,通過對本期帳戶的全部記錄進行匯總和試算,以檢驗帳戶記錄正確與否的一種專門方法。借貸記帳法的試算平衡有發生額試算平衡法和餘額試算平衡法兩種。前者是以記帳規則為直接依據,而後者是以會計等式「資產=權益」為直接依據。
    應當指出,試算平衡只是通過借貸金額是否平衡來檢查帳戶記錄是否正確。如果借貸不平衡,可以肯定帳戶的記錄或計算有錯誤,應進一步查明原因,予以更正,直到實現平衡為止。如果借貸平衡,一般來說,記帳正確,但不能肯定記帳沒有錯誤。因為有些錯誤並不影響借貸雙方的平衡關係。例如漏記、重記某項經濟業務,應借應貸方向相反,應借應貸科目寫錯或借貸雙方發生同等金額的錯誤等等都難以通過試算平衡檢查出來。因此,為了糾正帳簿記錄的其錯誤,需要對所有的會計記錄進行日常或週期性覆核,以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