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借貸的錢當作周轉金

創業需要資金,資金除了來自存款、父母與親朋好友的贊助,多數創業者還需轉向銀行。政府為鼓勵創業,包括勞委會、青輔會都有許多優惠借貸措施,但核貸率往往只有三到四成。銀行業者建議,創業者應有「誠意」,最好是自籌一定的資本,將借貸的錢當作周轉金,「不能全靠銀行!」

承辦「青年創業貸款」多年的台灣企銀企業金融部襄理施國財表示,銀行接到申請書後,會派人明查暗訪,確定申請者真有要創業。通常行員會到店鋪或辦公室走一趟,看看是不是準備充足,曾有人要開貿易公司,辦公室連一個電話都沒有;或者作魚貨批發,卻只有小型的家庭冰箱,沒有一個像樣的冷凍庫。

另外一個核貸的關鍵,在於創業者資金來源。施國財說,依照經驗,創業基金若全是來自現金卡、信用卡,沒過幾個月一定會缺乏資金周轉,很多人就這樣放棄了,欠下一屁股的債,銀行也收不到帳。

他建議創業者,若想向銀行借一百萬,最好自己預先準備一百萬,將銀行借貸作為「周轉金」,「你自己都不肯拿出一百萬,憑什麼要銀行相信你、也借你一百萬?」千萬不要以為青年貸款是「政府德政」,可以借來亂花,銀行還是需考量借貸者的能力,盡量避免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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