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很現實的,能借錢給你的真的很少

別管別人要不要借錢給你,當今社會保守好自己的內心,不要被一些人給蒙蔽了雙眼,不論怎樣,記住,世上其實還是好人多。

如果您有急用錢的需求,建議您一定要選擇靠譜的大品牌正規管道,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原百度金融)旗下的信貸服務品牌,安全值得信賴,具有申請簡便、放款快、借還靈活、息費透明、安全性強等特點。 有錢花的申請條件主要分為年齡要求和資料要求兩個部分。 一、年齡要求:在18-55周歲之間。 特別提示:有錢花謝絕向在校大學生提供消費分期貸款,如您是在校大學生,請您放棄申請。 二、資料要求: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證、本人轉帳卡。 注意:申請只支援轉帳卡,申請卡也為您的借款銀行卡。 本人身份資訊需為二代身份證資訊,不能使用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進行申請。

別管別人怎麼樣,當今社會保守好自己的內心,不要被一些人給蒙蔽了雙眼,不論怎樣,記住,世上其實還是好人多。 偶爾設身處地的為別人想想,也許事情並不像你想的那樣呢,別埋怨,別怨恨,做好自己,問心無愧就好。

錢這玩意,傷感情的勒!

聽說過 富小氣,窮大方嗎?

有錢人很難交的,窮的人就很好交,他們並不圖什麼,(也許也有圖的)但是他們交友的底線很低。

你的有錢朋友很摳對嗎。

因為他們很難把人當做朋友借錢

也許他把你當大頭了。

對於現在社會的狀況。。

高中以後就很難交到朋友了。

借貸,不僅考驗人與人之間的友誼,更是能反映出人和金融機構是否能夠暢通合作。

然而,大部分人都經不起這種考驗。

「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 」這是很多不想還錢的人戲謔之詞,企圖用這句話來道德綁架好心借款給你的人。

為什麼現在那麼多失信者? 就是因為這些人空有借錢的嘴皮子,沒有賺錢的能力,更沒有還錢的人品,最後被這個社會慢慢遺棄。

患難見真情,逆境識人心。

沒什麼好氣的?

你試過風光的時候,突然坐牢了,所有人都離你而去,唯有父母還記掛你的滋味嗎?

當然了,我希望你這一輩子都不要體會借貸

越有錢的人越喜歡借錢,讓我們來看看「負債」到底會帶來哪些好處吧!

1、財富聚集財富(馬太效應)

舉例子:

一個銷售經理,穿著38塊的襯衣,坐了兩小時的公車到客戶公司推銷價值10萬元的產品。

同樣一個銷售經理,衣服得體,開著體面的小車(貸款買的),到同一個客戶公司賣價值10萬元的同一款產品。

如果在銷售員的銷售技能沒有太大差別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想像後者成功的機會大很多。

因為成功吸引成功借錢,財富聚集財富,儘早讓自己擁有財富會加快財富積累的速度。

2、借錢生錢

馬雲、王健林、雷軍、約伯斯這些富翁(也是「負翁」)的例子可能大家覺得比較遠。

就看看我們身邊那些借錢+貸款買房的房哥、房姐、房親戚們吧。

存錢的朋友們,辛辛苦苦攢下的工資錢趕得上房價飆升的速度嗎?

人的收入有多種:勞動型收入,投資型收入,資產型收入。

中國69.7%的勞動人民只有勞動型收借貸入,不懂投資和理財。

不一定要買房,我們的周圍有很多年化收益不錯的投資機會。

如果我們有機會用好我們的信用,借錢生錢,那會是我們財富自由的快車道。

3、適當的負債是成長的最佳動力

這句話尤其是對年輕人講的。

憑藉著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幹勁兒和勇氣,年輕人迫切需要一條與眾不同的道路。

他們需要成長,需要試錯,需要機會,需要人脈?? 而這些無一不需要錢。

很多人如果沒有負債的壓力,估計也會像大多數人一樣平平庸庸、碌碌無為地走向平凡之路,借款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4、借錢買時間是一輩子最明智的交易

馬雲一次演講後,一個學生問:

如果可以的話,我用我的年齡換你所有的財富,你願意嗎? 我是1999年的。

馬雲說:「當然願意」。

錢能買到時間嗎?

當然可以了。

2000公里的火車票價格300塊,飛機票是1500塊,1200塊買8個小時。

滴滴用數十億元的補貼快速形成市場佔有率,程維說,我們是用錢買時間。

借款花錢解決的問題,儘量不要浪費時間,借錢買時間,會是我們一輩子最明智的交易。

借錢打欠條時 該注意哪些

抵押合同需要另外簽訂,在公證處辦理公證後,到相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借條和欠條是有區別的,單純的借錢,借款人出具的是借條,即使名為“欠條”但實質上是借錢的,形成的也是借貸關係。而“欠條”從法律上講是存在一定的基礎關係而出具的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比如買賣合同中,當事人雙方結算後,買方出具“欠條”表明其尚欠賣方貨款的數額。

其次,借條是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藉貸關係的最主要和關鍵的證據,借條上主要應寫明以下幾項內容:出借人、借款數額、借款時間、約定利息、借款人簽字落款。至於借條要用什麼紙張和筆書寫沒有特別要求借錢,從字蹟的保存性來講,不建議用鉛筆書寫,最好是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

第三,至於是否要寫明歸還日期,要從不同的角度上去看。寫明了歸還日期,訴訟時效為兩年,自歸還期限到期之日起,如果出借人兩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就超過了訴訟時效,失去了法律上的勝訴權;沒有寫明歸還日期的,適用二十年的民事權利保護期間,在此期間內,出借人均可主張權利即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總的來說,在藉條上確定歸還日期有利於明確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權利的正確行使以及社會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行。

借錢的借貸時候立下的山盟海誓跟我愛你三個字是一樣的,當時我是真心地承諾,但是時間久了,我都忘記當初的承諾了。每天有很多很多債務糾紛,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的太多了;你想成為其中一員嗎?如果不太想,最好藉錢給那些他即使不還你你也不會感到難過的人。如果你的生命中有這種人的存在,你是幸運的,至少,你還有在乎的人。而我身邊有一些人,好久沒有體驗過在乎人甚麼感覺了,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有些人是沒感情的今天藉這個題目來表達一下我個人的借錢觀念吧,最開始我不借錢的時候有人說我是鐵公雞,時間久了,他們覺得我是一個有原則的人,再說了,這些人早已經不出現在生命裡了,從此再無交集。畢竟,生命裡的大多數人都只能陪自借貸己走一段路。所以對不起,我倆的關係厚度還不足以讓我無償地把錢拿給你。不是你還與不還的問題,是我不想提心吊膽。

借錢給死黨朋友還要利息

舊手機實在是不能再用了,所以想買個新手機。但是因為還是學生,而且也不是很富裕的家境,所以不想申請信用卡。

恰好我朋友【初中+高中同學,死黨1號】願意借給我。約定好1年還完,一開始我比較傻呵呵的所以沒算,後來我另外一個朋友說你這是10%的利息,太高了吧。所以我們協商了之後改成了7%的利息。
也不是我摳門,或者差這點錢【其實每個票貼月也就是多還一點點而已】,但是仔細想想,這麼好的朋友,認識快10年了,收我利息【他是按銀行12期分期付款的利息算的】,有點點不舒服,是我的想法不對嗎?

真好朋友就不應該收利息嗎?還是,親兄弟明算賬,更何況是朋友?樓主比較混亂,求開解,謝謝各位了。

雖然是學生,但是現在已經實習了,所以每個月還是有工資的,而且目前為止都是按時還的,買的借貸手機在2200左右,然後之前用的手機是一個低階手機。

反對這些高票回答,道理上都是冠冕堂皇,但是實際中完全是行不通的。我不信你們有幾個在現實生活中藉兩千塊錢給最好的兄弟,閨蜜會算利息的,當然幾十萬的另當別論。

說句實話,我不喜歡借錢給別人,也不喜歡借別人錢。假如我借錢給別人一般都做好了要不回來的準備了,如果超出我的承受我會借錢找藉口回絕。

根據你的描述,你們應該屬於比較親密的朋友了。居然要算利息我表示理解不能,因為算利息拿過來才能多少錢?但是感情肯定會因為這個受損,還不如不借。所以我的猜測是他根本不想借你錢,拿收利息作為藉口想讓你知難而退。總之你這件事總結就是不借你錢是他本分,借了你兩千塊算利息是情商低。

如果我是題主的那個同學,我會不要利息,但如果我是題主,會主動給利息,如果他不要,那就請個客啊借錢或者買點他很喜歡的東西。

這種問題 ,其實題主可以換位思考一下,你會願意無償的借錢給你很要好的朋友麼?其實我很贊同上面朋友的觀點“友誼並不是用來無息借款的”,但是在事實生活上,非得萬不得已,我寧願去申請信用卡也不會輕易問身邊熟悉的朋友借錢,這一方面牽扯到題主的煩惱,如果計較利息,這會傷害到雙方的友誼,借款如果不計較利息,這會令自己難受,俗話說“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