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中國,實體經濟普遍感到困難,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便利程度不高,繞過合法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灰色借貸市場的蔓延,都表明我國現階段,確乎存在金融抑制現象]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吳英於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后,各地又先后爆出多個版本的“吳英案”:廣東佛山的唐美群非法集資5億元,被媒體“稱為佛山版‘吳英案’”;“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杰等人……采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總金額34.5億余元”,被稱為湖南版“吳英案”。 這些案件背后的一個基本事實是,這些被告人繞過了銀行,直接從資金富余者手中,以借貸的方式,借入自己所需要的資金。這種債務融資方式,即所謂的民間借貸,民間借貸逾越了法定的標準,也就變成了非法集資案。 與這些非法集資案差不多同一時點,我們還可以看到諸多的“樓跑跑”現象。 僅以湖南長沙為例,截止到2012年2月,已經有近10家房地產開發商借入巨額民間資金之后因資金鏈條斷裂而跑路。 前些天,我應邀給家鄉的一個企業家論壇做一個資本運營方面的講座。我吃驚地發現,我的家鄉,湘北的一個小縣城,經濟算不上發達,人口不足百萬,各類金融機構的存款余額不足百億元,但民間借貸的余額卻已近10億元。看來民間借貸之風,不僅僅席卷了大江南北的大中城市,就連小縣城也未能幸免。 綜合上述種種事實,正如同中央銀行的某負責人所指出的那樣:當下的中國,“北至內蒙古鄂爾多斯,南至浙江溫州,民間借貸大有燎原之勢”。 民間借貸成燎原之勢說明了什么? 如果現有的金融體系提供的金融服務,能夠滿足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對金融服務的需求,還會出現民間借貸的燎原之勢嗎?顯然,民間借貸全國性的蔓延,只能說明,現有的金融體系,根本滿足不了經濟社會發展對金融業的需求。 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是化儲蓄為投資、化當前消費為未來更多的消費。為了養老,為了應對未來消費支出的不確定性,老百姓不可能把當期賺取的收入全部用於消費。收入扣除消費之后節余的部分,即儲蓄,或存入銀行,并通過銀行貸款,轉化為企業的債務資本;或通過購買債券等投資工具,轉化為企業的債務資本;或通過購買股票,轉化為企業的股權資本;或通過投資於私募股權基金等權益融資工具,轉化為企業的股權資本。企業利用這些債務資本或股權資本,創造利潤,并以利息、紅利等方式,回報企業的債權和股權投資者。老百姓也通過這些債權或股權投資工具,將當前的財富,變成未來更多的財富,從而滿足養老和未來消費之需求。 根據上面的分析,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金融體系越發達,金融市場的競爭越充分,老百姓的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渠道越通暢,企業融資渠道也就越通暢,實體經濟的發展速度和質量也就越好,老百姓未來的養老和消費需求也就可以得到更好的滿足。簡言之,金融經濟的發展可以大大地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這就是美國經濟學家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的基本觀點。伴隨著金融深化,一個經濟體中的“金融工具的規模以及金融機構的資金”以遠高於“經濟發展”速度的速度增長。 反之,當金融體系的服務能力低於社會經濟發展對金融體系的需求時,就會出現金融抑制現象,即金融業和金融市場發展的滯后,將會阻礙實體經濟的發展。當前的中國,實體經濟普遍感到困難,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便利程度不高,繞過合法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灰色借貸市場的蔓延,都表明我國現階段,確乎存在金融抑制現象。 我國的金融抑制主要表現包括: 第一,債務融資形式單一。公司債券市場不發達,作為民間借貸替代品的小額信貸機構缺乏。這必將導致灰色的民間借貸規模的擴張和地域的蔓延,同時強化工農中建等國有商業銀行的雙向壟斷地位,導致這些壟斷經營的銀行壓低存款利率、抬高貸款利率,進而導致一方面,中小企業難以獲得支撐其發展的信貸資金和高昂的融資成本,另一方面,導致銀行的高額壟斷利潤和金融服務供給的不足,同時導致老百姓的債權投資需求也得不到滿足。 第二,股權融資形式的單一。私募股權市場、場外交易市場不發達,而監管部門發審制度人為導致股權融資機會的供給不足,導致企業股權融資需求、老百姓的股權投資需求也得不到滿足。 無論是哪一種現象,都將導致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渠道不暢通,進而抑制中國經濟長期中的可持續發展,進而對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帶來不利影響。 正在筆者為金融抑制而憂心不已時,聽聞“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和“中關村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掛牌企業規模已突破百家”的消息,看來最高決策層,已經充分意識到,建立多層次的債務融資機構體系和市場體系、建立多層次的股權融資機構體系和市場體系,是消除金融抑制、發揮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的必由之路。 但是,決策層應該意識到,建立中小額貸款機構、發展公司債券市場,現有的壟斷經營的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的利益必將受到沖擊,這也將影響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稅收等諸多利益。是維持既得利益者現有的利益格局,還是堅決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從而為中國經濟可持續的發展提供一個好的金融環境?值得決策者深思、篤行。我想,維持現有的利益格局,還是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不僅僅是金融機構體系和金融市場體系改革的堅冰,業已成為諸多領域改革的堅冰,對此,國人充滿了太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