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有還再借不難
有錢的是大爺,借錢不還的更是大爺!
如果你不想和一個人交朋友那就問他借錢,如果你不再把一個朋友當作兄弟那就叫他還
與朋友之間不要有金錢來往,不要借錢給朋友,要是你借錢給人家,就象胡適先生一樣,我借了,就不要求還。人與人之間可有金錢來往,使我們人人際關係比較成功。——三毛
借急不借窮:借錢給別人首先一定要堅持一個原則:別人確有急事可以適當借錢解圍,但若是借了去做生意、買股票之類的,堅決捂緊錢袋子。不然,萬一對方虧了,你能把他怎麼樣呢?親朋好友間,如果有求學或重病確需借錢的,毫不猶豫一定要借,即使這筆錢三年五載都不能還回來,還是得借。這筆錢對你來說只是一個數字,而對借錢的人來說,就是改變命運的機會,就是挽救生命的希望。
借少不借多:借錢數額必須在自己承受範圍之內,這個範圍是指即便對方不能及時償還,也不會給你造成太大的經濟壓力,把借出的錢控制在這個數額之下,超出了這個數額不借。想當初,姑姑為了讓叔叔投資做生意,不僅把自己的存款全部借給了叔叔,而且還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借了幾十萬元的高利貸,最後叔叔的生意失敗,姑姑一家差點兒連落脚的地方都沒有。
借近不借遠:不是關係非常好的不借。比如同事借錢,你對他的收入狀況基本清楚,可以借。而對於那種長期沒有往來的朋友,某天突然打個電話或專程上門來借錢的,直接告訴他,你自己還欠了一屁股的債呢!至於網友借錢,你不妨直接消失好了。大學畢業後剛工作時,一個不算太熟的同學找我借了5000元,之後就銷聲匿跡了,連後來的同學會都沒有看到他參加,我都覺得好笑:至於嗎,區區5000元就斷了同窗之情。
借短不借奢:不少“月光族”出手闊綽從不存錢,總是上半月還舊債,下半月又借新債,如果你長期為這種人提供借款,等於是他長期佔有你的財產,你還不如把借給他的錢拿去投資呢!如果身邊有這種人,寧願絕交,也不能為了所謂的“朋友”,把自己的血汗錢送入“虎口”。
其實,話說了這麼多,借錢最大的難處在於感情和關係,甭管是親情、友情還是同事情,都是這樣。而台灣人最看重的又是感情和人際關係,所以借錢這個問題讓很多人不知如何是好。在我看來,有些感情不能傷,有些“感情”就可以傷,與其因為催債傷了“感情”,不如在拒絕的時候傷,否則,錢借出去要不回來,還要背地裡被人數落,你說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