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喪喜慶的禮金借錢,其實要課稅!以結婚為例,如果以「個人」身份送給新人,課贈與稅,但一年金額不超過一百一十一萬都可以免稅借錢;如果以「公司行號」送給新人,課所得稅,送錢的公司行號不用課,收錢的新人要把禮金併入所得總額借錢,依自己適用的所得稅率,繳所得稅。


一般百姓的婚喪喜慶禮金很難課得到稅借錢!習俗上,禮金多半以「個人」名義來包,不論是祖宗八代的遠房親戚,或者生死至交的閨中密友借錢,只要一年金額不到一百一十一萬,一律免課贈與稅;如果超過一百一十一萬,超過的部分借錢,才要按金額和稅率課贈與稅,繳稅的人是包錢的人,而不是結婚的新人。


如果禮金是以「營利事業」的名義來包借錢,這不屬於「所得稅法」的免納稅額,等於結婚的新人天外飛來一筆財產,必須併入新人的所得總額借錢,隔年申報個人綜所稅,送錢的公司行號完全不用課。


套用在元大馬家兄弟送給陳致中夫婦的結婚禮金借錢,不論是六百萬現金還是旅行支票,按照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的說法,這是馬家兄弟以個人名義包的借錢,和元大金控以及子公司無關,變成陳致中夫妻必須申報個人綜所稅,短漏報,除了補稅借錢,還要罰鍰零點二倍。綜所稅最低稅率百分之六,最高百分之四十,陳致中少則補罰四十三萬,多則補罰兩百八十八萬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