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借債還錢。 」天地至理,自古而然。
可不知從何時起,這古訓不靈了,債務人不但不信守諾言,及時還錢,反而千方百計地賴債,甚至有錢也不想償還。所以許多人便不敢借錢了。
為什麼不敢借錢?
不敢借錢,是因為一些債務人褻瀆了借錢原本擁有的純潔和真情。債務人不僅可以拿著債權人的錢去幹他自己想幹的事,甚至可以花天酒地,揮霍逍遙。反正這錢是別人的,是借來的,但也是自己的。至於還還是不還,還多還少,什麼時候還,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旦討債人上門,那就想辦法跟他過招。「要錢沒有,要命一條!」這是流氓式的賴債行為,不算高明。高明的做法是滿臉堆笑,與討債人坐下來好好討論討論,座談座談,煞有介事地與他算算帳,磋商磋商還錢計畫,最好還當場還他幾個零頭,「放長線,欠大賬」。這就使借錢成了一些人追求不勞而獲享受生活的手段,種種別有用心的藉口使借錢這種貧富相濟的方式變了味,失去了道德的常態和力量。
不敢借錢,還在於借出去易,討回來難。面對「討債難,難討債」的窘境,討債人想出了種種錦囊妙計並討諸實踐,弄得欠債人和討債人都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像人,更有甚者,不少人把這債務糾紛鬧上法庭,甚至大打出手,臉面都撕破了,全都斯文掃地。
借錢,還債,賴債,討債...... 你借我我借他,你欠我我欠他,一個個借下去又一個個欠下來,攪成了一團麻,剪不斷理還亂,最終大家都被借錢困擾著,形成了惡性循環。該借的錢借不到,也無處可借了。為什麼呢?因為面對這借錢、討債的一幕幕鬧劇醜劇以至悲劇,誰還敢借錢!
癥結何在?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人無信不立」。我們的國人也向來以「安貧樂道」作為自己的一項生活準則。然而,當歷史演進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人們便變得越來越物質了。物欲橫流,一些人便不再願意「安貧樂道」,拋棄了原有的準則,喪失了健康的道德意識,在無序或者尚不完備的經濟道德秩序中,用種種不道德的行為去尋找和追求本該不屬於自己的物質利益,甚至去巧取豪奪。
在這種背景下,檢討我們現在遇到的借錢的種種困惑、尷尬和無奈,我們驀然發現:在今天這個越來越物化的社會,我們有些「立人」的品格被無情地吞噬了,一些人已經把誠信丟在了地上!
其實,把誠信撿起來,拿在我們手裡,放在我們心上,付諸我們的行動,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我們過去這樣做過,今天和明天,我們還要這樣做。
錢鍾書老先生就曾經為我們當過榜樣。他從不答應借錢,只給錢。一個人向他借一萬元,他說:「一萬元不借,只給你5000元,不用還了。」要是借他3000元,他就送你1500元,總之是折半白送。這當然是天底下最善最美的事了,以仁義開頭,以慈善收尾,可謂餘音繞梁,九年不絕。但這也是絕對的例子。
我們都是普通百姓,一是不會有錢先生那樣大的學問,二是不可能有錢先生那樣多的錢,三是更沒有錢先生那種道德修養。他姓錢可以不愛錢,我們不姓錢還必須守住錢,而且還要借別人的錢或者把錢借給別人,同時又要還別人的錢或者向別人討還錢,因而我們不能不面對這借錢還錢的種種遭遇種種心情。不過,只要我們共同遵守借錢還錢的「遊戲規則」和道德準則,泰然處之,超然「錢」外,我們就會像錢先生那樣,真正做到借錢不怕和不怕借錢,我們的人際關係也會變得更加有序、和諧而溫馨。
我們雖然不能像錢先生那樣對待借錢還錢難題,但如何化解這個難題,我們總得有我們普通老百姓自己的套路和辦法。
其實,借錢還錢,原本是親戚、朋友之間的一種「人情經濟」現象,因而它所蘊含的道德因素遠遠多於法律因素,內容更廣泛,是非更難說清。細細品味我們親歷、看到、聽到的一個個借錢還錢的故事,想必大家的感觸也是各不相同的。不過,我認為,事關借錢還錢問題,至少有如下四項基本的道德準則,是務必要遵守的——
1.誠信為本。親戚、朋友間的借錢還錢,實質上是親情、友情在經濟上的一種外在表現。如果錢借得得體借得乾脆又還得及時還得痛快,那麼,親情、友情就會因此而變得更濃更釅;但如果錢借得彆扭借得勉強又還得拖遝還得尷尬,那麼,親情、友情就會因此變得更疏更遠。這裡麵包含著人們普遍認同的一種可貴的道德品質,那就是人與人之間要講「誠信」。人一旦失去了「誠信」的品質,別人就會防你、避你甚至罵你。借錢還錢,當以誠信為本。「有借有還,再借不難」,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2.理由充足。所有借錢的人和託辭有錢不還的人,都會說出一大堆理由,但這些理由到底充足不充足,當事人應該分析分析,然後再作出自己的判斷和決定。所以,別人向你借錢,應掌握兩個原則,一是量力而行,二是認真評估。量力就是實事求是,不打腫臉皮充胖子,絕不因借錢給別人而使自己陷入困境。評估就是評估借錢人借錢理由是否充足,看借錢人借錢到底是幹什麼,看這個人是不是講「誠信」,還要看此人是否有償還能力,是否有佔便宜的惡習。如果評估不能過關,那就理直氣壯地說不。
3.有情有義。不管怎麼說,借錢、還錢都是面子不怎麼好過的事,而且會導致兩個結果:一是欠對方的錢,二是欠對方的情。錢與情疊加在一起,往往讓人難以承受其重。現代社會,親戚、朋友之間最好不要有錢上的事情,不然的話,有時還算不錯的關係常常會輕而易舉地被一個「錢」字破壞掉。不過,親戚、朋友的往來又不可避免地關乎著「錢」。如果親戚、朋友有急用,錢數又不多,你把錢慷慨地交給他,讓他拿走得了,不一定非要記住還,這樣錢一出手,就只當它丟了,不再牽腸掛肚地惦記。你這樣做,久而久之,你「借」人一尺,人家就會「還」你一丈,一旦你遇到困難需要借錢,人家也會慷慨相助,也不會記著還不還的事了。如果這樣的話,借錢、還錢就走入了人生的一種境界。
4.有憑有據。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借錢、還錢也一樣。親戚是親戚,朋友是朋友,金錢是金錢;借就是借,還就是還;親戚朋友之間應當互相説明以至互相扶助,但絕沒有這個義務。這些概念都應論清。我們常常看到以「君子協定」方式借錢還錢的,結果時常會出現一些麻煩、痛苦以至訴訟。所以即便是親戚、朋友借錢,也要「公事公辦」,借條一定要打,並要說明還錢的時間和方式,由此來強化自我安全感和各自的責任感,同時又可免去日後可能出現的彼此尷尬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