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官只用了短短十天的時間,快速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申請人送來錦旗,為法官的辦案效率點贊!
案件經過
2017年原告鄭某某經朋友介紹與被告燕某某認識,認識後雙方多次接觸,逐漸熟悉,2018年2月9日被告燕某某以急用錢為由向原告鄭某某借款10000元,約定還款日期。但到了約定還款日期,被告燕某某並未按約定還款,後原告鄭某某多次催要,被告燕某某都以沒錢拖欠還款。原告鄭某某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具狀起訴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過程中,經法官主持調解,雙方自願達成了協定,協定被告燕某某自願償還原告鄭某某借款10000元。調解書生效後,被告燕某某依然未按協定還款,故原告鄭某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燕某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材料,被執行人燕某某在收到執行材料後,主動和執行法院聯繫,並約定到庭時間協商還款。到庭後,執行法官對其釋法調解,並告知其強制執行措施和成為「老賴」對其生活和信用的影響,被執行人燕某某聽了執行法官的勸解,也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怕影響自己以後的生活,當庭履行了案件款,案件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