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給我們打來電話,說自己套現借了一筆錢給朋友,如今朋友錢也沒還人也避而不見,而自己為了早日償還這筆借款,每天要打三份工,即便再苦再累,也得咬牙堅持。
覃先生說,他和朋友梁先生相識至今有兩年的時間,由於年齡相仿性格相投,彼此之間關係非常融洽。從2019年2月開始,梁先生陸續以手頭資金周轉困難為由,開始向覃先生借錢。
市民覃先生告訴記者:「我想把信用卡的額度擴大之後,一次性套出來付房子首付,因為光靠我自己一個人刷的話,根本不可能刷那麼多,提額也比較慢。所以如果有朋友借錢,我就先跟他說明清楚,我是用信用卡的額度在套給你,到時你按時還,讓我的額度漲上去。」
覃先生說,當時梁先生也口頭同意這種還款方式,於是,覃先生先後通過借貸公司及信用卡等多種管道,套現了近40萬元借給梁先生。當初出於對朋友的信任,他並沒有與梁先生簽訂任何書面協定。在套現期間又產生了各種利息和手續費,所有費用加起來達到了50萬元。
市民 覃先生說:「梁先生期間有正常還款,直到今年十月份開始,套出來的錢已經超過40多萬了,然後我就讓他簽下一張借條。過了半個月左右,他覺得這個借條的數目不對,我說我們把銀行明細,一條條打出來,你看哪裡不對。然後我再去找他的時候,就發現他已經跑了。」
覃先生說,如今,不論是發簡訊還是打電話,都聯繫不上對方。為了進一步瞭解情況,隨後,記者嘗試用自己的手機及覃先生的手機先後撥打了梁先生的電話,但電話那頭始終無人接聽。覃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已經有大概半個月的時間無法聯絡到梁先生了。
根據覃先生和梁某的聊天記錄可以看到,梁某只承認覃先生套現的本金部分,對於由此而產生的分期利息和手續費約四萬元則拒絕負擔,到現在,乾脆對這筆欠款採取回避的態度。而覃先生為了不影響自己的徵信,只能自己償還每個月的貸款數額,為此他的生活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市民覃先生告訴記者,「我現在只能是多打兩份工,每天也是早出晚歸。早上五六點鐘起床,晚上一兩點鐘才回到家,不然我根本頂不住這個貸款。即使是我這麼努力在做,我所得到的回報也僅僅夠還這幾張信用卡而已。」
覃先生說,如果對方一直選擇回避,他打算走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這筆用套現方式產生的借款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援?關於產生的利息和手續費等方面,又是否應該由借款方來承擔呢?
律師事務所表示:「借款人如果明知出借人是通過以上管道來為他提供這些借款,而且雙方通過了,書面的形式已經明確的話,那他應當來償還相關的一些履行的費用。」
那麼覃先生要如何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走法律途徑又該如何收集證據呢?
律師告訴記者,如果出借人想主張自己的權利,首先銀行的流水、借款相關的一些協定,借款的路徑,包括從哪些地方借到錢,然後又轉給了借款方,一定要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如果沒有這些東西,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