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驗一段關係的堅固程度,借錢就知道了。 」——小編。
故事一:
剛剛開始工作三個月,每個月24000元的薪水。
以前的同學打電話來告訴我:"哎,我告訴你個事情,你不要告訴別人啊;我有個朋友,你不認識,未婚先孕,她男朋友讓她去墮胎,跟我借錢。
我哪裡有錢啊,你能借給我麼?明天我就給你!」
我:「好,雖然孩子是一個生命,但是遇上這種不負責任的父親,沒有主見的母親,出生之後或許不會見到世界太多的光輝面。如果真的沒有做好準備,就放孩子一個機會也是好的。」
後來,沒有後來。
我進入了你永久的的黑名單,後來還聽說你和別人說:「對,就是那個人,勸別人打孩子,良心真壞了。」
好的,借錢不還,我們的關係也終止了。
故事二:
轉正之後,工資28000左右。
「老大,能不能借我2萬塊錢;我想買個車!」
「好的,沒問題!」
一年之間,我看你穿梭于各種高檔會所,各種風景名勝,各種美味佳饒。
而當我問你什麼時候給我錢的時候:「你瞧你那窮酸樣兒,不就兩萬塊錢麼,你知不知道我一個月賺多少錢,催什麼催。 服了!」
哦~借錢之前我是她的大哥,借錢之後,我是路邊的乞丐。
好嗨喲~
小編:
我曾經看過一個不那麼權威但是很現實的統計資料:借錢的人,他們能夠按照此先自己所允諾打的常規還款被借錢人的比例只有20%。
而因為提到借錢之後,關係發生微妙變化的比例高達八成以上;讓人覺得驚訝的是借了錢之後斷絕關係占到了10成。
所以我說:「終結一段關係最好的方式就是:「借錢」」
在我無數次的借錢之後,我終於明白了以下幾個道理:
第一,你和我不熟
平時八竿子打不著,突然之間發個消息,沒有任何鋪墊,上來就是:「你能借我點錢麼?」
「滾啊!」和你熟悉的人,你都借不到錢,你憑什麼以為從我這兒你能接到,憑你不要臉嗎?
第二,我的錢,我決定
朋友借錢可以,但是我的錢我做主,我有權知道你拿去幹嘛。
你要是拿著我的錢去充大頭,幹沒有意義的事情,那絕對不借的。
如果我借給你去嫖去賭,這不叫灑脫,這叫缺心眼。
第三,態度模棱兩可
這不叫耍人,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都是血汗博來的。所以你問我借錢,我就會說我考慮一下,因為我最近也是挺緊的。
這個是給你自己一個時間去考慮,是否應該借。
同時也是給對方一個時間去考慮,是否應該找你借。
最後不借也只是本分,借了之後的情分,則會更加牢固。
第四,有能力就幫,沒能力就拒
有些人面對借錢,總是喜歡打腫臉充胖紙,結果讓自己陷入兩難的境地,甚至引發了一場家變,何必呢?
當然關於那些想別人借錢的人,我也有幾點要囑咐的:
自己多大的鍋,就用多少的米,過猶不及,別追尋那些你期望不及得到生活。
好借好還,再借不難。
借你是情分,不借是本分;不要對於人家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