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不想訴諸訴訟,就先跟他家人協商解決,把事實經過告知他父母,讓他父母表個態,畢竟一年學費不是一筆小數位。
其次,倘若協商解決不了,可以訴諸法律,在沒有寫任何欠條的情況下,法院一般不會給予立案,寫起訴書必須要有事實與理由,還要有證據,法院才予以立案。
倘若當時是匯款于他,你存有當時的匯款單,可以作為證據。
再次,就是所謂的取證,要以合法的手段跟他在談話過程中,錄音讓他自己說出借的這筆款項以作為證據。
總之,借錢不一定要有借據,但是你要能證明你將錢匯給他是因為他跟你借錢這一事實,法律上這部分要你證明,所以你要先想辦法從電話中把向你借錢的事實錄音下來,或是找個中間人去跟他要錢,如果他向中間人說他欠錢是他跟你之間的事, 與中間人無關,那至少中間人可以證明他有口頭承認欠你錢,最後再寫個存證信函給他請他還錢,你再想想能不能讓他主動承認借錢的證據,這樣訴諸法律可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那你只能收集其他證據看看去法院能不能勝訴,欠條是作為直接證據的。
親兄弟還得明算帳你說欠條也不是很麻煩的東西啊,而且現在還出了電子合同很方便的。
我身邊的朋友都在用一個微信小程式(欠條說)就很靠譜,都是實名認證的。
直接線上創建一份標準範本的借條欠條,然後微信發給對方簽署,簽署完成就生成了一份電子合同,還有到期還款提醒,如果到期沒還,還可以直接進入仲裁流程,拿到法院執行照樣進黑名單,都不用自己去起訴。
也可以自己列印出來,或者保存圖片在手機挺方便的也就幾分鐘搞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