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是一個自由戀愛的時代,這算是好的一面。畢竟,在父輩那個年代的話,想要真正的戀愛自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會受傳統思維以及老舊觀念的影響,最終只能通過媒人牽線及相親而找到另一半。
戀愛自由是好事,但是,在日常的生活當中,情侶間肯定是有可能發生金錢借貸關係的。如果只是普通的日常開銷,還則罷了,但如果是大額金錢的話,這種錢到底要不要還呢?畢竟,誰賺錢都不容易,而一旦扯到錢的話,則需要認真對待才行。
因為,一個處理不好,兩人的戀人關係將有可能被迫終結,甚至有可能因為錢而變成敵人,如此,便得不償失了。那麼,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聊一聊,情侶間借錢那些事。
一、情侶間借錢,到底要不要還?
首先來看,我們直接拋開情侶二字,就說生活當中最普通的朋友之間,如果產生了借貸關係的話,這筆錢應該還,還是不還呢?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杆稱,而答案也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借的錢必須要還。
既然如此,只是由朋友間上升到了情侶關係,兩人未來能否真的走到一起也還是兩說的事情,所以,在我看來,但凡發生了借貸關係,一率是應該要還錢的。不論借的是小錢,還是借的大錢,都應該要還。
不能因為兩人是情侶,便對借錢與還錢避而不談,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萬一真的不還,而最終又分手了,那不是損失更加嚴重嗎?另外,為了保險起見,只要開口借錢的話,最好還是立下字據或者說在聊天記錄裡面提及這種事情,方便以後作為證據。不然的話,遇到老賴就怎麼也扯不清了。
二、情侶間日常贈予,算不算借錢?
或許,大家認為上面的觀點過於偏激,但是現在這個社會,人都是現實的,不能因為一時的掉進感情漩渦裡就將錢也混為一談,這是不可取,也是不科學的。
當然了,如果情侶間的一些日常贈予或者說開銷,算發生了借貸關係嗎?例如,兩人一起出去吃飯,每次都是男方付錢的話,萬一分手了,這些吃飯的費用要不要找女方要回來,雙方平分呢?
個人覺得,這就和借錢關係不大了,因為,這是雙方自願進行消費的。也就是說,不論是情侶也好,朋友也罷,但凡對方掏錢請客吃飯的話,這種就不算是借錢,也不算是有著借貸糾紛。因為,這次你掏錢,下次我掏錢,這便是時下的交友法則,不是嗎?
三、情侶間談錢,會不會傷到感情?
老實說,很多人會認為情侶間不該談錢,或者退一步說,不應該談錢談得如此的仔細。因為,在傳統的觀念看的話,只要涉及到談錢,便會傷到感情。 這很容易理解,畢竟對於大多數人而言,談錢是一件俗氣的事情,會給人一種掉進錢眼裡的感覺。
其實,個人覺得情侶間一些小錢可以不談,但大錢一定要算清楚,不然,最終有可能吃虧的是自己而已。或許,生活當中房租等開銷可以由男方出,甚至有時候出去吃飯也可以採用AA制,但是,只要是確認借錢關係的,一律要認真對待。
畢竟,你們目前只是戀愛關係,還沒有上升到夫妻關係。而錢,也都還是分開的,借錢不還的話,不論是從道德上講,還是從法律上來看,都是不可取甚至是不合理的。甚至,我們也不能縱容這種事情發生,這樣,才是對自己的金錢負責。
借錢的話題,總是一直圍繞在我們身邊,甚至是每時每刻都在上演。正如我所說,不論是情侶也好,朋友也罷,哪怕是親兄弟也要明算帳,不是嗎?而且,你們的關係還沒有到達親兄弟那種地步了,所以,錢,還是算清楚一些比較好。
或許,你會覺得借錢給對方是為了説明他渡過難關,還不還都無所謂。但是不要忘了,人是會產生依賴思想的,一旦這種事情養成習慣之後,對方就會有無數的難關等著你拿錢來拯救,最終,吃虧的便是自己,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