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難免遇到難處的時候。有些能克服的,咬咬牙也就堅持下來了;有些不太好克服的,尋求他人的説明也無可厚非。
當然,即便不求人,但身處「人情社會」,自然也少不了面對被求助的情況。而這其中,最難處理的想必是「借錢」了吧。如果不借,恐怕不好,風水輪流轉,事不能太絕;如果借,那有必要清楚這三個原則。
一、借小不借大
這是「借錢」之前起碼要想清楚的事情,所謂的「大和小」並不是金額的絕對值,而是要判斷「借出」後對自己的影響。這種影響分三個程度:舉手之勞、力所能及和盡力而為。
三個程度中,「舉手之勞」稱得上「真小」。只有這個程度的「借錢」,既能説明到「被借」的人,又基本不會影響到自己的生活,還能落個好名聲,何樂不為?但也正式因為「小」,所以極容易出現「借就是給」的情況,這同樣值得注意。「力所能及」的程度比「舉手之勞」要深,算得上「中」。對自己有一定的影響,但還在可控範圍內。面對這種程度的「借錢」請求時,
可以先跟對方言明自己的情況,再進行借款操作;
也可以適當降低額度後再借給對方,不宜一口回絕。
一旦達到需要「盡力而為」的程度,那一定要慎重,因為如果操作不好,將會對自己的生活留有隱患,甚至會直接影響到正常生活。因而,面對這種情況時,建議進一步結合本文第二、三點的方法綜合評估,再做決定。
二、借近不借遠
「遠和近」一指地理上的遠近,這個無需過多解釋,能天天和借了自己錢的人碰面,既能安自己的心,又能起到「督促」對方「還錢」的作用,一舉兩得。反之,即便嘴上不說,可這天天「看不見摸不著」的,日子稍長難免就會在心裡泛起波瀾。
二指距離自己「借出的錢」的遠近,是對這筆錢的瞭解和控制程度,或者說是「知情權」。這並不難理解,如果能瞭解自己借出錢的流向、用處甚至額度,哪怕就瞭解個大概,也是很「安慰」的。反之,那就「聽天由命」吧。
所以,在選擇「借錢」的時候,首選「借近」,慎選「借遠」。
三、借急不借窮
本文的前提是「借錢」而不是「扶貧」或者「做慈善」,其區別在於主觀還是被動。當我們處於「被動」地被請求時,「借錢者」的「原動力」便顯得格外重要了。
看病手術、資金周轉甚至是消費購物,往往都屬於「急」的範疇。這種情況下,「借」更多是「救」,如果確實條件允許,還是要儘量施以援手的。再者,這種「借款者」多少是有一定還款能力的,甚至在他們度過難關的時候「加倍奉還」也不是不可能;即便還不上,他們也會牢記你的「危難真情」,一份「人情」也算是存下了。
可另一種情況就另當別論了,如果對方還款能力欠佳,又沒遇到「十萬火急」的事情,在此情況下,「借」也就是「給」或者「送」。除非我們有足夠的能力徹底改變對方的現實處境,否則這種「細水長流」式的「借」不僅不會改變對方,還會拖垮了自己,實在得不償失。
所以,「借急」還是「盡力而為」得好,「借窮」可要量力而行啊。